浦东高速安装"大黄蜂路政设施组合" 年死亡事故量下降4成
时间:2014-06-16 | 浏览: | 来源: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浦东高速交警俞晖通过对辖区事故数据的比对分析后得出结论:“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总量70%集中在高速公路出口500米范围内,这些发生在出口500米范围内的事故中又有70%是发生在夜间。”
高速出口500米范围最危险
俞晖曾在浦东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做过10年的一线交警,在对辖区约150公里高速公路(到2011年,扩展至400公里左右)的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后总结道:“每一个高速出口都是血染的。”
提起自己得出的结论,俞晖回忆说,在2008年6月底7月初的短短10来天时间里,浦东高速大队辖区内就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造成10多人死亡。
“那段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感受到空前的压力。”50多个民警,翻三班,一个班十五六个人,全部放弃休息,管理着约150公里的高速公路,平均10公里就有一个交警。
“那段时间我们对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率相当高。”但俞晖坦言,面对一分钟几十辆车的车流量,一个交警管10公里,怎么可能管得过来,谁也不敢保证不再出交通事故。俞晖发现,虽然酿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些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点——大都发生在距高速公路出口500米的范围内。扩大时间范围,俞晖在对辖区更多的交通事故进行系统分析后,得出了上述两个70%的结论。
应对
2008年,浦东高速交警在辖区主要高速公路出口安装“大黄蜂路政设施组合”。
即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安装黄色闪灯,其主要针对的是夜间行车者;同时,针对白天逆光问题,在事故高发点距高速公路出口650米、500米、350米、150米等处的地面,漆划“4、4、2、2”组黄白相间的地面指路标志。
针对夜间:
高速出口附近安装黄闪灯
结论出来后,俞晖写了一份几千字的报告,提出了在高速公路出口安装黄闪灯、漆划黄白相间的地面指路标志等7项措施。
不到半个月,第一批试验性的黄闪灯就矗立在了浦东高速几个路口的出口附近。经过实地观察、修改,最终这些黄闪灯的高度被确定为4米,以避免被大车遮挡,闪烁频率设定在1.5秒左右。
这些安装黄闪灯的路口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
“当时,很多人觉得这是‘瞎猫踫到死耗子’。”俞晖说,甚至连他父亲也觉得这只是巧合。但是,俞晖观察出口附近留下的刹车印后发现,安装黄闪灯之前的刹车印经常在距离出口100米至150米处,刹车印痕很浓、很黑;安装黄闪灯后,这些刹车印拉长至约300米远处,明显后移了。
2009年大年初一,俞晖专门开车载着父亲,到这些安装黄闪灯的高速公路口兜了兜,最终改变了父亲“纯属巧合”的看法。“司机看不清1公里以外的牌子上写的是什么,但能看到那个闪烁的大黄灯。”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原本持怀疑态度的老同事也承认,黄闪灯确实有效,尤其是在晚上:“我这些老同事对浦东的路很熟,但开车难免会有想事情、开小差的时候,远远看到闪烁的黄灯,确实能避免错过出口。”
针对白天:
高危路口漆划指路标志
黄闪灯固然有用,但并非没有缺点:“晚上效果好,白天效果一般,因为光线足,驾驶员不一定能看得清。”
“司机去浦东机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从浦西一路过去,太阳照得很刺眼,道路指示牌上的信息白花花一片,根本看不清。下午回浦西时,也会遇到逆光的问题。”在俞晖看来,上海东西向道路的事故率比南北向的事故率高出许多,与逆光的问题有很大关系。
“你改变不了逆光,因为这是自然规律。”俞晖在增设黄闪灯的同时,在多处立交和6个事故高发出口尝试着在距高速公路出口650米、500米、350米、150米等处,设置了“4、4、2、2”组黄白相间的地面指路标志,结果很好地解决了白天因为逆光无法看清高速公路出口指示牌的问题。
大黄蜂路政设施组合能否推广?“好的方法就是要敢于大声吆喝”!
2008年安装至今,俞晖每年都会对辖区交通事故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大黄蜂路政设施组合”实施这几年,浦东高速原管辖的近150公里范围内,年死亡交通事故总量比2008年以前下降了40%以上。
在俞晖看来,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难得,浦东高速交警的辖区涵盖了外环、五洲大道、迎宾大道、华夏高架、中环、G1501、S32申嘉湖、S2沪芦高速,每年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就达到2000万标箱,还不算土方车等大型车
“如此高的集装箱吞吐量在全世界都很少见,‘大黄蜂’取得了这样的成果,是不是值得推广?”俞晖直言,好的方法就要敢于大声吆喝,敢于推广,因为这事关生命安全,花几千元就可以装一个黄闪灯,外地高速公路有电线杆的也可以直接装在电线杆上,漆划地面指路标志的成本则更低。
“当然,这些设施建好后,后续的维护也要跟上,比如黄闪灯的亮度是不是足够醒目,地面指路标志是不是清晰。”俞晖说,道路交通管理永远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在他看来,在绝大部分交通事故中,驾驶员都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对于交通管理者而言,必须要容忍交通参与者的这些错误,确保他们不小心犯错时不以生命为代价,尽全力降低交通参与者的损失,包括违法者的损失,这被其称作“医者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