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改方案顺利通过
 时间:2006-08-18 | 浏览: | 来源:
'    按照省政府统一布署,在省交通厅正确领导下,省政府有关部门、省证监局、国资委及股东单位大力支持和公司的积极努力下,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取得圆满成果。
    近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进入实施程序。6月22日中原高速股票复牌交易,6月22日至26日公司将按规定完成实施工作。本次中原高速股改方案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股的对价,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二是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主要包括股改完成后的限售承诺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承诺。
    作为省政府确定的中原高速股改责任单位,省交通厅高度重视本次股改工作,成立由李庆瑞副厅长任组长的中原高速股改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股改工作的开展,研究和确定重要事项。在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中原高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股改工作的要求及进度安排,统一组织、科学安排,加强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股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形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促进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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